关于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活动的通知
为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进一步优化档案事业的发展环境,把我县档案法制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在全县范围营造成浓烈的宣传氛围,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态势,不断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推动和促进全县档案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社、如东在线等媒体的合作,组织专题报道,宣传我县档案事业发展成就,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的影响力。 2、全面回顾、总结、推广全县档案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开展近五年来档案工作省级先进单位服务中心工作成果展示和评选活动。每个达标单位制作成果展示板两块,要求内容丰富,图文并茂。 3、开展档案“三进”活动(档案进村、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指导。 4、组织全县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全国“剑南春杯”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开展档案业务技能操作比赛。 5、组织开展2007年归档文件会审工作。结合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实施,重点抓好各镇和县级机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依法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 6、开展县重点建设(技改)项目、亿元企业档案业务,基层工会建档、法制合格县、国家生态县等创建档案工作业务培训。 7、利用如东档案信息网,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依托网站平台,开设专栏,展示如东县国家、省部级名牌产品。 8、在全县亿元企业中,选择有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开展网上荣誉档案室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为确保纪念活动在全县有序开展,县档案局成立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档案局陈力同志担任组长,唐耀武同志担任副组长,各镇和县级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氛围营造。在《档案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2007年9月5日)前后,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栏、板报、电子屏、网站等平台推出宣传《档案法》的内容,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三)考核表彰。将开展《档案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的实绩列入2007年档案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接通知后,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