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档须知
开放档案、资料的范围及其查借阅手续:1、凡本县公民,持有合法证件(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可利用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2、外地和港澳台同胞利用开放档案,应由有关机关出具介绍信。3、利用开放档案,应按规定交付档案保护费和工本费。4、开放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5、利用开放档案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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